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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艺术核心特质与魅力

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20-02-17

  为更加彰显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真正魅力之所在,就要更加明确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最本质、最核心的艺术属性和艺术特质,主要包括:一、传统民族声乐的艺术内涵、精神与气质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肇端与根本艺术价值及魅力所在;二、包容性与时代性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内在文化精神、气质及艺术价值与魅力所在;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特质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专业性的保证。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和解读,才能从根本上厘清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之所在,才能更加明确我们的发展基础与发展方向,才能使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有一个本质的提升与进步。

民族声乐艺术核心特质与魅力

  [关键词]民族声乐艺术;核心特质;魅力;传统民族声乐

  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人文积淀,是千百年来我国各族各地区人民共同创造出的,在我国人民精神生活中占有极为重要地位、作用、价值与意义的非物质文化财富。从二十世纪中叶开始,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又产生了革命性的革新与发展,尤其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二十世纪末,以中国音乐学院与沈阳音乐学院的一批专家为代表的民族声乐先驱通过不断地研究与实践,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基础上,融入了更多的现代声乐艺术的元素与精神,最终创立出了[1]作者简介:陈丽艳(1965~),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教授。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核心特质与魅力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THENEWVOICEOFYUE—FU(TheAcademicPeriodicalofShenyangConservatoryofMusic)更加具有时代性、科学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形式。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从学术定义的概念来说,又可以分为广义上和狭义上的两种不同的解释与表述。广义上来讲,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包括我国所有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形式,如戏曲、民歌、曲艺及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而从狭义的角度来讲,民族声乐艺术的概念则多指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存在于我国专业演唱和高等院校声乐教育和学术研究领域。可以说,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与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内在艺术本质与属性上一脉相承,但在具体的艺术形态、艺术特质与艺术魅力的构成与表现方式上又有着鲜明的不同。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民族性的一致性,而不同之处则在于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在民族性基础上所形成和具有的革新性与时代性特质与魅力。而本论文主要是针对狭义上的民族声乐艺术,也就是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而进行的研究。当前,多元文化的浪潮席卷全球,在这种大的文化艺术环境之中,每个国家、每个民族、每种艺术种类都会不可避免地受到这股潮流的强烈冲击,因此,要想在这种冲击的考验下继续生存并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并能够得以继续的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更加明确民族声乐艺术的文化与艺术自我认知与属性定位。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更加明确发展的方向,使之更加具有艺术生命力与竞争力。对于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尤其是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来说,其创始的初衷便是要建立一个能够真正屹立于世界声乐艺术舞台上的,具有我国鲜明民族文化、艺术与音乐属性与特质的民族声乐艺术学派。因此,在当前这样一个以多元性为主导的世界文化艺术潮流,或者说文化艺术竞争的环境之中,要想使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能够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新的文化艺术背景下取得进一步的发展成就,就必须要更加明确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最本质、最核心的艺术属性和艺术特质,依此才能更加彰显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真正魅力之所在。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艺术内涵、精神与气质

  传统民族声乐的艺术内涵、精神与气质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肇端与根本艺术价值及魅力所在。现代民族艺术脱胎于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因此也必然带有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鲜明艺术特质与特征。从上个世纪之初,在“西学东渐”的浪潮之中,我国的传统民族文化,当然也包括我国的传统民族音乐与传统民族声乐艺术都开始了全面地与外来文化艺术相融合的过程,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也开始了最初的萌芽。在二十世纪上半页,对于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探索并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理念、形态,规模。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仍是我国文化艺术变革与创新的初期阶段,因此,这时的民族声乐艺术,仍处于一种被动的接受与学习的状态之中。学堂乐歌和实验歌剧基本都是以美声声乐艺术的方式与理念为主。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种状态之所以在几十年的时间内都没有较大的改观,是因为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始终没有取得革命性的创新与发展。除了上述原因和当时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特殊艺术形态。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风格各异、民族众多,因此,每个地区,每个民族的人民都创造了具有自身鲜明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的民族声乐艺术形式与风格。如从戏曲的角度来讲,我国的主要戏曲种类有:北京的京剧、四川的川剧、陕西的秦腔、江浙的越剧、华北的评剧、广东的越剧等等;从民歌的角度来说,不仅仅每个少数民族都有具有自身鲜明民族特色的民歌艺术,同时各个地区也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歌艺术形式与风格,如东北民歌、陕北民歌、华北民歌等等,甚至可以说我国的每个省份都有自身具有鲜明特色与风格的民歌艺术。因此,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虽然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确实拥有着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人文与艺术内涵与积淀,但却始终没有形成一种统一的艺术学科体系与艺术规格。这与其他现今世界上具有代表性价值与地位声乐艺术学派形成鲜明的对比,如德奥声乐艺术学派、法国声乐艺术学派、俄罗斯声乐艺术学派,以及更年轻一些的美国声乐艺术流派等等。这些国家或者民族之所以能够成功的创立出具有自身鲜明民族特色与魅力的声乐艺术流派与风格,除了其本身的文化与社会原因外,更在于,这些国家或者民族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没有一个像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这样的多样化,而都具有较强的统一性。如俄罗斯虽然同样幅员辽阔,但地域差别却很小,因此,其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十分统一,德国与奥地利等德奥地区国家虽然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但在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根本艺术属性与风格上却也十分一致,都隶属于日耳曼文化艺术体系而具有同一性。因此,传承自身传统民族艺术属性与特质方面有着天然的便利条件与基础。而我国的传统艺术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整体发展状态的同时却又是“各自为政”,这对于形成一种统一的民族声乐艺术流派来说,无疑增加了极大的难度。在二十世纪下半页,也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二十世纪末的几十年间,虽然历经波折,在中国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的一批声乐教育家的辛勤研究与创新探索下,民族声乐艺术终于找到了一个适合自身文化艺术特征与特质的艺术理念与艺术创新方式:那就是在进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创新、探索和研究的过程中,在对待传统民族声乐的传承和发展上不可能是简单的、表面层次上的借鉴和模仿,而是要在极为多样化的各种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形式、艺术种类、艺术特征与艺术风格中寻找和挖掘其中内在的、同一的文化属性、艺术气质、艺术个性、审美思想、审美标准及民族精神。如我国的京剧、越剧、秦腔等多种戏曲艺术,虽然在外在的演唱和表演的风格上大相径庭,但在核心的审美理念上却有着极强的同一性与一致性,它们从艺术审美角度来说对于写意之美、意境之美的共同追求;我国北方的大鼓艺术与江南的评弹艺术虽然在演唱风格上风格迥异,但在内在的文学性、思想性及精神气质上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我国的北方民歌粗犷豪放,南方民歌细腻委婉,但在对明亮音色和情感表现上却都有着共同的追求与审美标准。因此,可以说,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虽然种类繁多、风格迥异,但在内在文化基因与艺术内涵上却同源同宗,而这些也正是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或者说我国民族声乐学派所需要传承和发扬的。而现代民族声乐之所以能够发展成为如今的艺术规模,具有如此成熟的艺术架构与艺术形态并取得如此成就,原因也正在于此。这也是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发扬和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挖掘、探索和研究的。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面对全球化的世界文化艺术发展趋势与潮流,面对更加激烈的文化艺术竞争,我们更应该明确自身的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与发展理念,坚持这种已经被实践验证过的艺术创新与发展理念和方式。这样才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各种艺术的交流与融合日益广泛、深入的环境中保持自身的艺术独立性、艺术个性与艺术特色,这样才能真正彰显出自身的艺术魅力,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自身的艺术价值,才能真正在世界艺术舞台上占有更为重要的位置并得到真正的尊重。

  二、包容性与时代性

  包容性与时代性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内在文化精神、气质及艺术价值与魅力所在。这不仅指民族声乐艺术,也包括人类所有的艺术种类与形式,乃至人类社会的各行各业,交流、沟通、融合,都是其进步和发展的源泉。我国的传统民族器乐艺术如果没有魏晋及隋唐时期西域乐器的不断传入并融合,就不会有今天的胡琴艺术,乃至我国民族器乐艺术发展繁荣。我国的教育制度如果没有在二十世纪初学习和借鉴西方的教育体制与体系,就不会有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今天。而西方国家如果没有学习我国曾经的科举制度,当今世界上也就不会存在更加高效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实质上,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整体角度来说,包容性一直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基因中流淌着的一种优秀的特质与美德,这种优秀的美德与特质在我国各种文化艺术种类与形式中都有着鲜明的体现。这种优秀的特质与精神,不仅使我国的社会发展在封建时代的几千年间保持着世界领先的地位,同时也使得我们的中华民族文化更加具有魅力,更加具有文化生命力和可持续发展性。再具体到民族声乐艺术发展来说,如果我们在探索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道路采取“固步自封”、“闭门造车”的态度和方式,那么,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就根本就不会有任何诞生的机会,繁荣的发展局面也就更加无从谈起。正是由于我国的众多文化先贤、艺术先驱们通过百年的不断探索与研究,通过对外来声乐艺术的艺术理念、艺术体系的不断借鉴与融合,才最终创造和形成了当前极具包容性的,具有鲜明民族性特质,具有较强时代感的,更加符合现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潮流与趋势需要的,更加符合当代社会声乐审美标准与要求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民族声乐艺术的这种包容性主要体现在对于美声声乐艺术的借鉴与融合上。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包容性的可贵之处在于,我们的这种借鉴与融合并不是简单的“全盘西化”,而是做到了“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民族声乐艺术的这种包容性首先是建立在自身深厚的文化底蕴及对自身文化的充分自信的基础上的。首先,民族声乐艺术在研究、探索、创新与发展的过程之中,目的性十分明确:研究和创新的目的绝不是用另一种声乐艺术,或者说另一种声乐文化来替代我们自身的声乐文化,我们所要做的是要吸收和利用其它声乐艺术中的科学与合理成分,来充实和完善自身,从而达到建立本民族的声乐艺术学派的目的。比如,我们虽然在民族声乐艺术创新和发展的过程中借鉴了美声中关于气息、共鸣、位置、咬字等现代演唱技术概念与方法,但我们并没有忘记或丧失了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中对于唱腔及音色处理上的极致追求,而是利用这些声乐理念与理论方法使自身的民族特色体现更加充分,并极大的拓展了音乐表现力。虽然在很多声乐作品的创作上学习和借鉴了欧洲古典声乐作品的创作理念和手法,但是在核心的音乐主题、音乐元素与音乐韵味上却选用了我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的素材,从而更加突显出我国传统民族民间音乐的特色与魅力。再比如,声乐作品演唱的艺术处理方面虽然借鉴了很多美声声乐艺术的理念与方法:在声乐作品音乐表情的规定与表现方面,无论是在教学还是在演唱中都基本使用与美声声乐艺术一样的理念与处理方式。但这种形式上的借鉴实质上则使我国的民族声乐演唱的韵味体现,包括润腔、抹音等民族特色的声乐艺术处理细节更加规范化,更加精准,从而也就更加能够彰显出民族声乐唱法在特色演唱特色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可以说,民族声乐艺术在与外来声乐艺术的发展与融合的方式上更多的是以“利用”的方式为主的。而这里的“利用”绝对不是一个贬义词,对于一种独立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与其他文化艺术形式融合来说,这既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方式,同时也彰显出我国民族文化艺术的强大内在实力与自信态度。而这种自信的、从容的、“不拘一格”的、“兼收并蓄”的包容的态度、理念和方式也深刻的融入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每一个层面和细节之中,这也使民族声乐艺术在与其他声乐艺术的借鉴与融合之中使自身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同时使自身的艺术价值与艺术魅力得到了更加完美的表现。可以说,现代民族声乐发展中的包容性特质是对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传承、延续与发展。而当现代民族声乐艺术取得阶段性成就时,这是值得我们予以充分的肯定和继承的优秀特质与发展经验,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也是我们应该铭记的一个教训。因为,当在我国的封建社会末期,之所以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与其他所有文化艺术与社会事业都陷入了反常的停滞期,原因正是因为当时实行的闭关锁国的政策所造成的。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重获发展生机,正是因为国门再次开启,文化交流的渠道重新畅通,民族声乐艺术包容性的本能也再次被唤醒,这才有了近几十年来民族声乐艺术事业的革命性进步和发展。因此,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民族声乐研究与发展的道路上要能继续秉承开放的、包容的心态和研究方式方法,这样才能使民族声乐事业在新的时期、新的文化背景下得以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

  三、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

  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特质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专业性的保证。民族声乐艺术从当前的学术概念上来说,分为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和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从专业化的角度来讲,我国的每一种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种类和形式都有着自身所特有的艺术专业体系与规范。如京剧艺术的声部与角色划分:生旦净末丑;演唱上的技术规格要求:真嗓、假嗓、吊嗓、喊嗓、丹田音、云遮月、塌中、脑后音、气口、换气、偷气等等,这些从声乐艺术规格的角度来讲都是具有十分成熟艺术体系与规范性的,但从我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客观现实的角度来讲,可以说每种不同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形式都有着自身不同的艺术体系、艺术规格与专业理念。在千百年的发展过程种我们始终没有形成一套具有科学的、系统的、规范的民族声乐学科体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民族声乐艺术学派的形成,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民族声乐艺术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可以说,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的艺术特质的形成对于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具有革命性意义。这种艺术特质的形成结束了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各自为政的局面而最终形成了一股合力,从而也极大的提升了自身的艺术表现力、艺术价值与艺术魅力,因此,也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研究和探索中必须继承和坚持的。这既是当前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中的一个革命性的可贵特质,同时也是其艺术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的有力保证。关于民族声乐艺术的探讨从来不是一个新的话题,但是要想使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能够在新的时期继续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技术研究层面,而更应该对其进行更加深入的剖析和解读,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厘清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之所在,才能更加明确我们的现有基础与发展方向,才能使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有一个本质的提升与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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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尚家骧.欧洲声乐发展史[M].上海:华乐出版社,2003:235-236.

  作者:陈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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