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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论文 免费法律论文:关于加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

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14-04-18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核心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成长敏捷,曾经普遍渗入到社会经济糊口各个范畴。据统计,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买卖额达9.9万亿元,估计到“十二五”末,我国电子商务买卖额将增加至18万亿元,此中收集零售买卖额将达到3万亿元。我国将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电子商务行业将成为最具成长潜力、最有国际合作力的行业。

  在电子商务买卖市场兴旺成长的同时,也伴跟着各类不协调现象。据中消协统计,2012年收集购物赞扬20454件,占发卖办事赞扬量的52.4%,此中次要包罗,产质量量、收集欺诈、电商价钱战、虚假促销、售后办事不妥、小我消息被泄露等。且在中消协的其他演讲中也能够看到,以收集购物为主体的购物的赞扬量在办事赞扬中遥遥领先,因为办理和办事滞后于收集购物市场的快速增加,网购产物的质量和办事的许诺兑现将极大着网购行业的健康成长。按照中国电子商务研究核心于2013岁首?年月发布的国内首份电商法令演讲《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令演讲》显示,在电商胶葛中,学问产权胶葛比例最高,占比已高达61.54%。

  电子商务学问产权侵权胶葛次要体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一、制假售假,商标权。

  目前,收集假货,收集商品鱼龙稠浊,收集购物范畴制售冒充伪劣商品商标权的现象大量发生。侵权者的售假行为严峻影响了一般的收集购物次序和社会经济次序,损害了商标人和消费者的权益,也与科学成长观、建立协调社会的要求各走各路。

  二、私行利用人智力,著作权。

  在电子商务中还具有大量的著作权的行为,最有代表性的就是“盗图”,即收集卖家未经人同意,私行由本人的店肆或描述商品的详情中利用人具有著作权的图片、文字、视频等描述性、展现型宣传用语。这些图片、文字、视频等都属于人的智力,侵权人未经人同意就利用这些消息,形成对人好处的极大损害。

  学问产权问题,曾经成为影响电子商务财产可否健康、持续、良性成长的主要问题,且已到全国、国务院以及其各部委的高度关心。工信部《电子商务“十二五”成长规划》中提出,到2015年,要实现电子商务轨制系统根基健全,初步构成平安可托、规范有序的收集商务。2013年12月27日,全国财经委正式启动电子商务立法工作,2014年1月26日,国度工商总局公布了《收集买卖办理法子》,对收集商品买卖市场该当遵照的法则进行了。

  针对当前电子商务买卖市场上的学问产权侵权现象提出以下:

  一、行政机关应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力度,应指定特地的行政机关或成立特地组织同一协调摆设工作,各行政机关之间互相共同,构成联动协调机制。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年买卖量的90%是以C2C的形式处置B2C的买卖,大量的买卖游离于现有法令之外,具有着严峻的监管缺失、法律缺位现象。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涉及的监管部分浩繁,政策频出,各部分出台的政策及办理办法常呈现监管堆叠、彼此之间不分歧、不协调以至矛盾的现象。这对电商行业的监管形成了很大坚苦。

  二、应加大电子商务平台对相关学问产权内容事前审查的权利。

  起首,电商平台应加强对用户身份的审查。如某个收集用户声称其为某出名品牌的收集代办署理商或授权商,电商平台应要求其供给相关证件并对该文件的实在性向人进行核实,若是材料确为伪造,电商平台该当用户入驻该电商平台。其次,电商平台还应加强对于特定景象下商品消息的审查。如对于学问产权出名度极高、被控侵权产物现实极为较着的景象。例如侵权消息处于网站首页、其他次要页面或其他可为电商平台较着所见的、电商平台对侵权消息进行了出格的保举或编排等。电商平台应自动对商品消息进行审查,而不必等接到人的赞扬通知再处置。如电商平台未履行事前审查权利,应与侵权者对人承担连带义务。

  三、法律部分应加大对学问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各法律部分应按照各自本能机能要求除对学问产权侵权行为及时查抄与清理外,还应按照各侵权行为的表示形式及侵权程度根据法令峻厉查处,加大惩罚力度,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机关。应堵截电子商务平台与本地部分的好处链条,杜绝处所主义,清理“伞”,对学问产权侵权行为所涉及的主体庄重处置,毫不姑息。

  四、应成立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共同学问产权侵权查询拜访机制。

  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在接到人的赞扬后,应由专职部分和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人的赞扬进行鉴别和答复,若是卖家形成侵权,电子商务平台应在最短时间内对侵权消息进行无效、完全的处置;若是不形成侵权,也应对人作出合理注释;另一方面,电子商务平台应积极自动共同法律部分的监视查抄。

  五、最高应出台《侵权义务法》司释。

  如《侵权义务法》第36条,虽然了收集用户、收集办事供给者操纵收集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该当承担侵权义务,可是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置法式、义务承担尺度等均未作出明白,法令寄义界定不明,在司法实践中常惹起争议。因而,对于《学问产权法》第36条的合用应由最高法出台更具可操作性、可施行性的司释。

  六、法院应同一电子商务学问产权侵权胶葛案件的审理尺度。

  目前电子商务胶葛中,学问产权胶葛案件数量远远高于合同胶葛、不合理合作胶葛等案件。因为立法的滞后与法令的不完美,各级法院在审理电子商务学问产权案件的过程中常发生很大争议。争议最大的就是涉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胶葛案件。最高法应针对电子商务侵害学问产权胶葛案件出台同一规范的审理尺度。

  作者为全国代表、波司登集团董事长康

  (来历:消费日报网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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