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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南京市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14-07-18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工作部署,为做好年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应符合《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的要求。

  (一)学历、资历要求(时间截止到年月日)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或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以上;

  .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以上获项目的主要完(以个人励证书为准)。

  上述资历条件中,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年限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为依据。

  (二)职称计算机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的要求。

  二、评审条件

  (一)业绩、要求

  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以上获项目的主要完(以个人励证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获项目的前三名主要完(以个人励证书为准);

  .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完成者,通过鉴定或验收;

  .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大和较复杂的电子信息产品或关键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投标)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市(厅)级科技推广项目并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负责完成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为生产力;

  .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负责完成1项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及1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用于生产实践;

  .负责完成项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

  .提出项科技,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二)论文、论著要求

  任现职期间,出版、发表、撰写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万字以上);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实例材料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篇以上。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一)有关表格

  .申报人应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规格,两面印制)一式三份,并附免冠一寸彩照张。

  .申报人应填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规格,两面印制)一式二十份。

  .单位应填写《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级资格评审人员情况一览表》(规格),纸质和电子版各份。

  (二)材料装订

  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有关证书、证明材料、论文的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职称受理部门复核原件后方有效。

  第一分册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现职称评审表复印件;职称计算机合格相关证书复印件;参加业务培训、学习等继续教育的有效材料;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

  第二分册包括:任现职以来有代表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有关科研获证书、鉴定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一)按照时间报送材料。年月日为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推荐、初审工作,在上质材料的同时,还须登陆“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完成网上申报。

  (二)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表格填写规范清楚,按加盖印章。

  (三)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点:南京市成贤街号科技中心号门楼室

  联系人:王云姚昂联系电话:

  五、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函号、苏财综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执行,按每人元收取,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本通知及所需表格在南京市科委网站()“科技工作”栏目下的“专业技术职称”子栏目中查阅或下载。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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