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核心期刊咨询网
当前位置:首页 >政法中文核心期刊 > 北大法律评论2015期刊征稿发稿

北大法律评论2015期刊征稿发稿

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18-08-22

北大法律评论2015期刊征稿发稿

期刊周期:半年刊

期刊级别:

国内统一刊号:

国际标准刊号:9787301234242

杂志简介

  期刊简介

  《北大法律评论》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于1998年独立创办、组织和编辑的法学书刊,每年出版一卷两辑。《北大法律评论》坚持学术自主、自尊和自律的原则,秉承兼容并包、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人文精神。现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

  主要栏目

  主题研讨

  本栏目所发表的文章为涉及同一问题的相关研究,相互印证、相互争鸣,使读者能对该主题有多方位的把握。

  论文

  本栏目下的文章,应建立在已有的研究脉络和成果上,借助于概念和范式的厘定和梳理,力求对法学理论和法学研究传统之形成作出一定贡献。

  评论

  评论着重于思想上的突破与创新,强调思想的魅力。

  学术书评

  学术书评是对法律著作的深入评价,不论相关著作之远近与新旧。

  案例研究

  提倡对相关案例,特别是有学术价值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价。

  北大讲坛

  不定期地发表一些著名学者所作的学术讲演。

  相关栏目之设置,根据每辑稿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期刊优秀目录参考

  “好公司”为什么要判决解散——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8号评析

  公司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辨析——兼评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号

  理解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压迫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0号评析

  法教义学在商法上的应用——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为研究对象

  从公司融资、公司财务到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

  过失责任作为私法自治之原则

  由“司法革命”到“法官罢工”——民国司法进程问题(1912—1921

  国内与国际争议解决的异同——从宏观理论到具体语境的启示

  国歌赋予自由

  下凡的《红楼梦》与不下凡的启蒙——晚近中国政法转型之际《红楼梦》的启

  “规范说”与中国民事立法

  有趣还是阵地?

  相关推荐阅读: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并不是普及化更不是中国

  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历史上,“大众化”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左翼作家联盟就加强文艺的无产阶级性而提出的一种号召。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国内革命斗争以新的形式展开,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中国共产党和左翼进步力量积极推动发展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新文学,普罗文学开始登上文学的舞台。1930年3月,中国左翼作家联盟在上海成立,号召发展无产阶级大众文艺。“左联”共组织开展了三次“文艺大众化”讨论,指出:“‘大众化'是普罗文学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普罗文学,假定没有获得大众的理解和爱护,这是一种很重大的损失。要使普罗文学为大众所理解和爱护,‘大众化’这个问题便非马上提起来不可了。”1931年,“左联”执行委员会在决议中对文艺大众化问题的意义作了阐述:“文学大众化问题在目前意义的重大,……只有通过大众化的路线,即实现了运动与组织的大众化,作品以及其他一切的大众化,才能完成我们当前的反帝反国民党的苏维埃革命的任务,才能创造出真正的无产阶级革命文学。”此后,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文化大众化的含义作了初步阐释,指出:“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群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他并把新民主主义文化界定民族的、科学的、大众化的文化,亦即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1942年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文艺大众化的概念作了完整的表述,指出:“什么叫做大众化呢?就是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而要打成一片,就应当认真学习群众的语言。”毛泽东这一论述,既是对无产阶级文学大众化讨论的科学总结,同时也提出了实现大众化带有普遍意义的一些思想,如思想感情问题、群众语言问题等,这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上一篇:环球法律评论法律论文发表

下一篇:《中国统一战线》期刊发表论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