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16-05-31
建设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与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所以这篇助理安全工程师论文要求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参建各方务必要坚持正确的发展观,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地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与环境工程》(双月刊)创刊于1994年,由教育部主管、中国地质大学主办,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科技期刊。
摘 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在我国的建筑事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提高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建筑业顺利地完成相应的安全生产指标。相关安全监督部门一定要公正严明地执法,确保能充分引导承包单位履行其自身的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与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因此,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监督部门的安全监督水平,意义非常重大。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研究
一、国内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建筑业对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建筑行业具有人员分散、环境复杂、工艺操作繁琐、交叉作业多、务工人员素质较低等一些特点,造就了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太差、缺乏责任感、安全配套设施不足等现象,以致频繁发生伤亡事故。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业发展的形势,充分发挥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作用,控制和遏止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必须对国内外政府的建筑行业监督现况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找出不足与差距,改进我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中的问题,提高监督水平与监督效率,探索出适合我国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监督的可行方式。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目前,国外建筑行业学术界主要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相应法律法规,及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安全建设生产等方面为主。这些人员通过研究国内外建筑行业职业安全及健康方面的相关法律规范,分析出了下面两点意见:第一,当前建筑行业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相关法律规范已从规范性法律转向了以绩效为制定前提与基础的新发展趋势;第二,对于参建各方,均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二、我国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的情况
1. 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政府要采取安全生产责任制来明确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在日常建设施工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强化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的主要安全职责。相关建设部门一定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明确单位各相关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班长、组长及每名员工各自应负有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对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责任目标能切实实现。
2. 加强对相关建设单位市场行为监管
建筑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的很多安全事故都跟市场行为缺乏规范性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坚决打击和制止出借或出卖资格、资质及违法分包与转包的行为。同时,要禁止承包商在中标以后马上更换项目经理,不允许项目执行经理或者负责人不主持施工,项目部在岗人员必须具有资格证。在实施监理的相关企业中,绝不允许没有资格和不具有法定条件的人进行工程监理,相关监理单位必须要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资格与技术的监管。监管部门一定要执行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企业或者人员,一旦查出有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及市场手段处罚。必须严肃处理,为建筑行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3. 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的监督
主要注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参建各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检测单位)的行为监督;工程实体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竣工安全评价书的签发。
三、我国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体系和运行
1. 建立责任明确的执法机制
长期以来,安全监管部门面临的最难处理的问题就是职责不清。由于职责不清,导致监督人员或者监督机构在日常工作中,不知道该做什么,该进行哪一步,这个问题如果不彻底解决,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就会面临随时被追究责任的风险,并且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为了彻底解决职责不清问题,必须要以法律为依据,从风险角度来制定对策。安全监督部门在日常的监管工作中,经常习惯性地去履行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职能,而忽视了其本身应履行的政府监督职能。这就导致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相应的监督机构就成了替罪羊。因此,监督部门一定要转移这种风险,让相应的企业或者项目部来承担该责任或风险。要有效的转移风险,应辨别自身同风险的具体关系,即对自身进行明确定位。只有让参建各方都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与风险,才能让它们自觉履行相应职责,尽而达到降低与控制风险的目的。
2. 构建合理可行的监督评价系统
在当前我国建筑业的法制体系中,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不单纯是执法,其依然要履监督和管理的职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导则第1.3 条之规定,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指其根据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各主体履行好自身的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另外,监督部门要依据现行的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同时结合自身所具备的条件,构建合理可行的监督评价系统,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好相应安全生产责任,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行为,防止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完善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方式的方法
1. 实施差异化监管方式
差异化监管,是指根据工程监管内容与监管主体不同,按照不同的监管力度与管理方法对工程实施分类监管。差异化管理模式是现行企业实施管理的重要理念之一。在现代化管理中,面向对象的模式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前提与基础。监管部门要在加强督查与巡查的基础上,根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特点及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经验,确定必须重点监管的工程、企业及各大危险源,同时增强对这些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的督促与监管力度,不定期对这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进行抽查;另外,还要加大对这些工程的检查力度,每月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违规或者违法行为加以严惩,以点带面,从而促使相关建设单位充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建筑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同时还要让那些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的施工企业及具有自我约束能力与管理能力建设企业,在其良好信誉与业绩的约束下自我发展与促进,使监管资源的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建筑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2. 建立工程动态管理方式
建立工程动态管理方式主要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与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加强对工程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能充分落实而制订出的实施细则。以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为例来具体阐述工程动态管理方式,工程动态管理最核心的内容是对相应企业及个人采取量化扣分的模式,动态监督和促进各建设主体落实相应的安全责任、生产投入与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同时,构建全省性的资源信息平台,建立起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施工监督机构、工程施工企业与监理企业的信息化数据库;建立安全员、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管理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的信息化数据库,从而实现对全省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量化、实时、信息化管理、联动、闭合,有效地避免或减少工程安全事故,最终实现安全管理的被动性向主动性的转变。事实证明,实施动态管理方式对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综上所述,在采取动态管理方式时,一定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相应的执行、考核标准;同时,做到定期抽查与复核,对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最终实现更佳的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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