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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管执法对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

作者:核心期刊目录查询发布时间:2013-06-15

  提要:聊城市的城管执法,创造了新鲜经验,有的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同行的前列。这些经验,对于加快聊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步伐,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为了更为充分地发挥城管执法在城镇化发展中的作用, 应勇于改革,努力推进城管模式创新,软硬两手配合加强规划执法和市容管理,认真对待执法管理向乡镇以下延伸后的执法主体和依据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技巧,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

  关键词:城市管理执法,新型,城镇化,创新

  城市管理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涉及规划建设的落实到位,涉及千家万户的普通生活,处于风口浪尖的矛盾焦点。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下简称城镇化)的进程中,如何正确认识、充分发挥城管执法的重要作用,本文谨从分析新鲜经验的角度,进行初步探讨。

  一、近几年聊城市城管执法的新特点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聊城市近几年城管执法工作,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取得了不少新鲜经验,在某些方面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面。概括地说,主要体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有力,创新前行。市执法局在全系统提出并认真落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先进位、全面提升”的总体要求,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及以下各级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对外宣布,如期兑现;全员军训,严守纪律,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加强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置局长信箱、举报电话等,全面落实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

  二是,改革管理时序,延长执法时间。实行错时工作制。执法人员分为两班,第一班按正常时序上班,第二班按特殊时序上班。即第一班,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2:00、1:30—7:30;第二班,每天工作的时间为,6:00—8:30、11:00—13:30、17:00—20:30。另外,在20:30—22:00时间段内,由局指挥调度中心负责。将执法管理时间,延长为16个小时,实现了管理时限的无空挡、全覆盖。

  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实现单一执法处罚向多角色转变。换位思考,疏堵结合,服务为先,由执法向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转变。为彻底解决摊点占道经营这个全国普遍存在的热点、难点,市执法局通过大量调查、深入论证,积极协商相关部门单位,相继在聊城市城区,牵头筹建了20多个便民市场和其他摊点群,引导商户退路入场经营;开展执法服务进社区的活动,设置了24个执法服务岗亭,定点管理,强化服务;积极联系油烟处理设备的生产厂家协助用户购置,逐户动员烧烤户安装设备、进店经营。

  四是,综合运作,整体推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综合创造改革,精心部署运作。在常规性执法管理和临时性重大突击活动中,城管执法人员高度负责,严格、文明执法,配合有关单位,圆满完成了各项急难险重任务。有效延伸执法触角,相当数量的中心镇、重点镇,纳入了城管执法的范围。注重理论探讨和宣传沟通。近几年,局领导带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国家、省市报刊发表数十篇理论文章,创办了《行政执法》内部报纸及其他宣传平台,加强了同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联系沟通,形成了相互理解支持的良好互动。

  二、新鲜经验对城镇化的作用和城管面临的考验

  这些新鲜经验经过梳理升华,即可看出,对聊城快速推进城镇化,具有重要使用价值。

  第一,在全面落实城规划建设方面,体现着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作用。国家建设部在《城建监察规定》中指出,“城建监察,是指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该规定所涉及的监督、监察和管理的对象,都是城镇化发展所必需的重要内容。市执法局实行错时工作制,实质上就是通过具体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作用。其作用:

  一方面,对执法对象加大了管理力度。近几年,特别在制止违规乱建房屋和市容整顿方面,聊城市城区成效显著,与市执法局实行错时工作制关系甚大。近期笔者通过对与聊城较近的8个地级市及相距不远的江苏、安徽、河南、河北四省的部分地区考察,客观地说,我们的城市尤其是聊城市城区的管理,可称一流,原因之一,就是实行错时工作制,加大了管理力度。

  另一方面,对上游执法部门单位,在相应程度上可以进行有效补充。按照法学界普遍认可的观点,“执法”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三种含义。广义的“执法”——相对于立法而言——是指一切执行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这部分称为“行政执法”。最狭义的“执法”,是指专门的行政执法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并给予制裁的活动,主要包括:行政调查、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移送司法处理等。从现行体制看 ,从事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所有部门的行政执法,都属狭义“执法”;从大范畴的城乡建设来说,规划、建设、管理三大块,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则属于最狭义的“执法”,处于行政执法最后阶段。“屋漏于上,下必知之”。正因为它处于行政执法末端,法规有相应授权,如国家建设部的规章规定,“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等,都属于违法违规需要稽查处罚的行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上游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正建议,就可能避免有些行政机关内部的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

  第二,在市容管理、规范市民行为、扶持弱势群体方面,体现着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作用。城管执法对城市活动人群的有效集聚作用,是其他行政手段不可替代的。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会有大批的农民变成市民,适应城镇环境的行为方式养成 ,不仅需要自身努力,还需要城镇管理法规的约束规范。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化”农民。进城的农民改变旧的不良习惯,是个长期的过程,有的还可能是痛苦的过程。执法管理极易引发矛盾。城管执法,经常处在风口浪尖上。聊城市执法局,近几年坚持文明和谐执法,疏堵有效结合,尤其是妥善处理市容和繁荣的关系,管理没有出现大的冲突和或群体性、恶性上访事件。尤其是市执法局主动联系协商有关部门,建立了20多个便民市场,有序地推进弱势群体就业问题不断解决,本身就是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第三,在综合协调、整体创新、增强执法合力方面,体现着对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作用。统观近几年的改革实践,市执法局不仅重点突破,而且注重了整体创新。整体工作规范系统、协调完善。牢固树立“打铁还得自身硬”的理念,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了风正气顺、争先干事创业的发展态势。在外部,积极主动地有效沟通各方联系,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工地、进商店等的“十走进”活动,与城管对象形成了良好互动。多次赴外地取经,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努力推进数字化城管等等。所有这些,大大增强了执法合力,对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已经、正在和将要产生日益增长的内在动力。

  往前看,聊城市的城管执法,面临着巨大考验。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快速推进,繁重的城管任务摆在我们面前。城管的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统观全省,这方面的改革,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大城管”模式,另一种是“综合执法”模式。无论采取哪种改革,都是势在必行。并且,市与各县(市)、尤其是与东昌府区、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的进一步理顺,做好条块结合的文章更为迫切。其他方面的改革,也要深入推进。

  三、服务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对策

  (一)突出规划执法重点,软硬两手紧密配合。规划执法管理中,违法建设查处,是最后一道防线。从多年实践看,建筑体量小、特别是在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属于综合开发范围的,由于补偿等方面的利益驱动,相当多的没有“一书两证”就擅自建设。针对这种情况,在积极预防和处罚违建中,采取软硬两手,并使之密切配合,才能取得最佳效果。首先,预防基础要搞好。应长期坚持“错时工作制”,相应延长执法时间,深入检查,耐心教育,适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将违规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处罚措施不可少。和谐执法并不是不要处罚。《城乡规划法》规定,违反规划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限期改正并处相应罚款;严重违反规划的就要予以拆除或没收。有的在城中村建平房,一二天内没有处理,违法建筑物即已建成;这属于影响规划尚可改正的,应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然而,违法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既不提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还不改正缴纳罚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对其实行强制措施,罚款可以执行;补办规划许可证,根据民法规定,属于个人行为,不能强制执行。针对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恶劣,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采取没收。因为,《城乡规划法》规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对带头违法建房的,没收几起,加上正面教育,违规建房风就能及时刹住。

  (二)把握规律精细操作,使难度变靓点。城市容貌,是城市的“脸面”。市容管理,增分很难,减分极易,还易出反复。需继续探索掌握客观规律,使一些好的方法措施,经过理性认识的打造制作,形成带有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谋划,变成具体工作制度,长期执行,广泛推广。

  (1)更快更好地建设便民市场,方便百姓改善环境。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民将进入城镇,其中部分可能从事经商活动,对这部分人们利用便民市场的形式进行安置,更为直接,更为实际,更便于各方接受。在聊城市城区,进一步加快便民市场的建设速度,有计划、按步骤地扩大规模,尽快实现全覆盖。在县(市)、乡镇大力推广。虽然在便民市场的规模上,可大可小,然而,这个方向必须坚持。政府有关部门及单位,应大力支持便民市场的建设,强化对便民市场的监督管理。

  (2)循序渐进勇于改革,努力推进智慧城管模式。

  要从根本上继续提高城管水平,就应该走在城管改革的前列。随着社会管理制度的创新,智慧城管正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城管专家指出,智慧城管的发展,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通过电话,受理老百姓投诉。第二阶段,通过网络化、精细化,将城市管理涉及的事情和部件,按照标准系统归类管理,使现场管理快、准、好。第三个阶段,通过智慧管理平台,把个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不仅能适时发现细节问题,还可对发展趋势有预见性;不仅是老百姓反映我们才应答,而且主动发现、预见性的应对。目前,聊城市城区正处在智慧城管的第二阶段,已经初步实施网格化、数字化城管模式,把城市管理区域分成若干条块,确定具体负责人员,效果显著,今后应继续完善提高;各县(市)也应积极推进这一模式实施,争取在2013年底,全部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在网络化、数字化平台建设过程中,尤其应加大投入,挑选专业人员,建好视频监控指挥中心,配合网络化管理,使其全天候监控城区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快速、准确地发现问题、指挥处理、反馈结果。在此基础上,制定计划,逐步实施第三阶段,将城市管理视频监控指挥中心,与“12319城市服务热线”、“12345市长公开电话”、“投诉举报中心”等其他服务平台联为一体,做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尤其在聊城市城区,应率先走上智慧城管的第三个阶段。

  (3)继续加强重点区域和领域的管理,将焦点、难点变成靓点。针对市容管理易出反弹的特点,对城区的河湖周边两岸、大型商业中心、学校医院周边、瓜果批发市场门前等重点区域,继续加强治理,经几次严格细致的治理后,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并且,对婚庆中的燃放鞭炮、高音喇叭、汽车鸣笛等噪声污染,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治理。

  (4)依法规范市民行为,提高城市文明水平。选择适当载体,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城市添光彩活动,促使广大市民不断城市意识和文明程度。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丢污物、夏季赤膊上街等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规范措施。

  (三)认真对待乡镇执法主体和依据问题。总揽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执法体系,乡镇以下的法规,出台较少,规定笼统。在以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要相当谨慎地处理,否则“欲速则不达”,事情办不成,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还应注意执法主体问题,不管是一般镇、重点镇,还是中心镇,对各种违法行为,目前大都没有直接处罚权,这大部分的处罚权力,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

  (四)熟练掌握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执法技巧。首先,执法人员应当下苦功夫钻研、熟练掌握所需法规,不仅掌握专业法规,而且掌握相关的普通法规;不仅掌握实体法,还应掌握程序法,执法业务水平应当是“狗赶鸭子呱呱叫”。查处违规建房,有的相对人提出,我的房子是两年前盖的,你们才发现,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在两年未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结果,有的执法人员无计可施,感到茫然。究其原因,是没有融会贯通掌握所需法规。《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只要他的房子还存在,就是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就可处罚;退一步说,即使他已自行拆除,只要他拆除的时间在行政机关确定发现前不到两年,也可以给予相应处罚,以消除消极影响。

  其次,继续克服重依据、轻程序的不良倾向。重依据、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因为不熟悉,有的怕麻烦。《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必须注重程序,尤其是对外程序,该告知的知情权、申辩权、听证权等,都要及时告知,不然会因程序不当或欠缺,导致处罚无效乃至败诉。

  再者,妥善运用强制执行手段。法律法规对强制执行的权力分配上,有明确的分工。有的规定由主管部门执行,有的需要政府批准,有的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还有的既可以报政府批准,又可以向法院申请,任选其一。这都须严格按照规定,违反就属乱作为。任选其一的,最好向法院申请,法院力度更大;司法强制不可提起复议和诉讼,下一步省却许多事。

  (五)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尽快理顺。尤其是市与东昌府区、开发区的管理体制的理顺,应先行一步,整个城区,实行业务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度,真正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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